About this role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碩士(含)以上畢業資格。
- 二、具備研擬規劃能力及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認真負責並具高度熱忱服務者。
- 三、具有辦理大型相關活動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 一、辦理矽光子先進半導體碩士學位學程、學院設置及高鐵新校區籌設等相關行政業務。
- 二、協助校內外相關單位之溝通協調及各項會議籌辦事宜。
- 三、辦理各項專案計畫文件彙整、進度管考、追蹤及成果資料整理等業務。
- 四、協助新校區空間規劃、場域建置、設備規劃及經費等相關行政事項之推動。
-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備註: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相關表件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編制外人員專區」下載填寫): (一)專案工作人員職缺應徵名冊。
- (二)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
-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四)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文件影本。
- 二、 應徵資料請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件(併同電子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聯絡人,註明應徵「副校長室專案工作人員」,另將「應徵名冊」電子檔傳送至聯絡人電子信箱,並電洽聯絡人確認,逾期不受理。
- 三、 聯絡人:黃小姐(分機:10111),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四、 甄試方式: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及基本能力測驗(電腦能力、公文寫作);未通過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五、其他事項: (一)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後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二)應徵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
- (三)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應徵人員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2.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等相關法令之行為,亦不得有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