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 1.需具服務熱忱及不懼面對客人提供服務,有餐飲工作經驗者佳。
- 2.一週最少可安排3天班(含一天假日),供餐。
- 3.協助主管及臨時交辦事項。
- 4.需配合現場主管依需求調整工時及支援其他餐廳調度。
- 5.負責現場餐飲服務、準備工作、跑單、補餐、收桌、送餐及聯繫內外場之工作及後續整 理工作。
- 6.若有延長工時,依法令規定給予加班費。
- 7.供膳及提供制服換洗。
- 8.歡迎二度就業人士。
工作時間:07:00-15:30、08:00-16:30、08:30-17:00、14:00-22:00、15:00-23:00,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時薪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