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應徵職務請註明【115至116年辦理工程業務勞務承攬技術科工程人員(樹林區)】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工務行政(含公文書初稿撰擬)。 2.計畫書審查。 3.工地查證。 4.資料檢核與建檔。 5.簡報製作。 6.會議(勘)紀錄等作業。 附加條件: (1)需具文書處理與排版、文件或檔案資料處理、轉換與整合、行政事務處理能力。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所學或經驗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者)。 (3)主修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通工程、營建工程、機械工程、都市計畫、景觀工程、安全衛生工程等相關領域。 (4)須為全職人員。 (5)需能配合出差。 (工時:日班; 配合機關上下班差勤規定,每日工作需滿8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