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工作內容〕 1.辦理非編制人員人事相關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及負責業務所需電腦操作能力。 3.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人事業務工作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index.jsp)、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約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洪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42,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9月18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1.薪資標準: (1)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3.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4.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休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給予,加班事宜準用及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