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1.擬教授課程: (1)內外科護理學 (2)產兒科護理學 (3)基礎醫學 2.學歷要求:博士(含)以上 (1)護理學系所 (2)基礎醫學系所-須具護理師證書 3.專業、研究領域:臨床服務經歷至少一年 4.教學經驗:需1年以上,曾教授課程如下: (1)專業護理學相關課程 (2)基礎醫學相關課程 5.實務經驗: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之聘任,應具有與任教科目相關之一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 ▓需1年以上,(1)專業護理學相關課程 6.應具證照:具護理師證書 7.詳請參閱本校網站:https://www.smc.edu.tw/nss/p/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