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一、個案工作: (一)參照社福中心脆弱家庭服務指標,提供原住民族脆弱家庭經濟支持、生活支持、家庭互動、兒少照顧、成人照顧及個人適應等服務。 (二)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基隆市政府交辦之急難救助、災害救助等社會福利案件。 (三)配合「原住民族政治暴力創傷療癒與照顧」計畫,依原住民族脆弱家庭服務流程提供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所需社福服務。 二、團體工作:針對老人、親子、身心障礙者、成人、青少年或兒少等辦理教育性、成長性、支持性或治療性團體。 三、部落社區工作:辦理部落社區蹲點服務,依在地需求協助及培植在地組織共同辦理。 四、宣導及專題講座:以外展、巡迴或講座方式,辦理各項社會福利、權益及符合在地需求之宣導。 五、社會福利資源推動會議及個案研討會:邀集公私部門及相關網絡單位,辦理資源連結、服務合作、個案研討及成果交流。 六、服務地區人文與福利人口群統計:建立人口結構、文化特色及福利需求評估等資料。 七、重大事故及災害事件支援重建工作:配合縣市政府調派人力及啟動關懷機制,協助族人災後復原及重建。 八、其他創新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事項:推展志願服務、媒體行銷、服務創新、資源開發及建立實(食)物互助平臺機制等。 九、社工人員進用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 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 條之應考資格。 3. 113 年底前已進用之社工人員,倘尚未符合第1 目資格者,應於2 年內取得資格始得續聘。 4. 倘經承辦機關經公開甄選達2 次以上仍未能招聘到人力者,得放寬至「依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 條第1 項所列15 學科45 學分之規定,修畢取得20 社工學分」,並專案報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惟錄取人員為放寬資格者,應於1 年內完成符合第1 目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