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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一)辦理臨時工作津貼業務。 (二)辦理年節臨時工作專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個人簡歷自傳(請至本處首頁https://eso.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證明或專長證明書影本各1份。 (二)前項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本處提供格式,未使用者初審不合格)及相關證件請於115年09月11日前逕寄「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就促課約僱辦事員),以郵戳為憑,表件不齊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查詢電話:02-23085230分機813。 (三)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四)依面試結果決定錄取人員,並得擇優備取1-2人(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6個月。 (五)本案係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員,工作期間自甄選結果核定進用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工作日止,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