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辦理之定額進用職缺】 一、簡章請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www.scps.ntpc.edu.tw)下載使用。 二、依據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校組織創新及人力資源整合試辦方案辦理。 三、預定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 四、資格條件如下: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誠。 (三)具有電腦中文輸入、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四)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辦理之定額進用職缺,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報考。 ※如未具前述資格條件,一經發覺已受僱者即予解約。 五、工作項目:辦理新北市新莊分區區務中心相關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期限: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本校組織創新及人力資源整合試辦方案終止,即刻解約,不得異議。) 七、報名方式及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止,請將報名表(如附件,請貼妥照片)、履歷表(自備格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區務秘書王先生收(地址: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6號,電話:02-29931201分機808),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所寄之書面應徵資料,請自備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本校寄回。 八、甄試日期:本校將先進行書面審查,於115年8月21日辦理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九、甄試當日程序: (一)繳驗證件:甄試當日請於通知之時間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證件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二)領取應試證。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