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1.身心障礙服務對象的就業能力評估。 2.工作機會開發及廠商拜訪,包括就業機會之環境分析、工作分析等。 3.擬訂就業服務計畫與執行。 4.服務對象就業媒合。 5.職場輔導-現場工作密集輔導。 6.追蹤及職場適應輔導。 7.服務資源連結。 8.服務記錄撰寫。 9.月報表、成果彙報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符合其中之一條件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科系要求: 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