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一、徵才職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約僱人員。 二、名額:1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擔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僱用期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五、薪資:280薪點,月薪38,948元;非整月僱用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該月薪資。 六、工作項目:營業稅服務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工作。 七、工作地點: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八、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4.證照證明文件等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5年8月13日前掛號郵寄本稽徵所,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稽徵所收文櫃檯,以郵戳或本稽徵所收文章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並註明「參加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 (二)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以電話或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參加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另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外,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如有出缺得逕由候補名單依序進用。 (三)聯絡人:林彥慈,聯絡電話:08-8330132分機213。 九、其他事項: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節錄):各機關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 (二)為維護遴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