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屏東縣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專案人員-組員(環保組) 壹、資格條件: 一、 所具專門知能條件,符合下列之一者 : (一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以上學校畢業 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 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 理工類科系為佳。 三、 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互動溝通能力。 四、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各項操作。 五、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六、 視計畫 (機關 )需求,可配合夜間休息日、國定假日出勤者佳 (以勞基法加班費計或換補休時數 )。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貳、工作項目: 1.掌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 (污 )水檢測申 報、用水量申報、事業污染總量核配管理、污 水處理廠等相關事項。 2. 其他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參、前請於 115 年 8 月 7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收(址址:900 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聯絡電話:08-7320415#3351,聯絡人:洪先生), 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專案人員-屏東縣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組員(環保組)。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甄選簡章:屏東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pthg.gov.tw/Cus_Career_List.aspx?n=C5944E4886CBFDCF&sms=BE8DFC05912B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