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包裝機、打包機機台操作、加工製造、原物料/成品/半成品搬運、整理及攪拌約20公斤(無輔助工具),工作場所高溫悶熱,需久站,有噪音。 〈缺工就業獎勵〉 ●為協助失業勞工及應屆畢業生穩定就業,並鼓勵失業勞工至持有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之製造業任職,以兼顧解決製造業缺工情形,本職缺適用於缺工就業獎勵津貼。 ●符合失業資格者(失業滿30日以上勞工)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公立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評估確有需要者,得發給缺工就業獎勵推介卡。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 ●獎勵金額: 符合資格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並就業滿30日得向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獎勵,申請月領取薪資需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 ,每人最長合併領取18個月。第1~6個月5000元/月,第7~12個月6000元/月,第13~18個月7000元/月,最長補助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