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黎明教養院工作地點:花蓮市民權路2-2號 一、資格條件:生活服務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 (二)具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資格。 (三)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 (四)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未符合資格者,到職一年內可參訓,取得教保員或照顧服務員相關證書,即有證照加給) 二、工作性質: (一)提供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支持。 (二)協助安排適當的休閒活動。 (三)協助健康維護管理。 (四)維護居住環境清潔。 (五)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15:30-24:00(中班)、24:00-08:30(大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