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1.依據長期照顧政策及相關規定,結合個案需求,擬定個案照顧計畫。 2.定期追踨服務品質及訪視個案,並視個案需求調整計劃及登打服務紀錄 3.提供有長照需求者或其家屬相關服務諮詢、資源連結 4.辦理跨單位聯繫會議 5.提供主管機關所需之各項報表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雇用條件: 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 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具兩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於衛福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修正公告前已任職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委任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