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居家服務督導員 (1)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2)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緊急情況處理和通報。 (5) 服務對象或家屬建議、申訴案件處理。 (6) 行政事務及文書處理。 (7)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宜 其他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3.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其面試現場說明) 36500起(依實際業務或工作執行情形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