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協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均衡城鄉村道路改善計畫等相關業務。 *工程類:中華民國國民並須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主修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通工程、營建工程、機械工程、都市計畫、景觀工程、安全衛生工程等相關領域,或非相關科系畢業具備工程相關經驗3年以上。以具有下列條件者優先任用: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主辦工程之設計、監造、施工廠商之工程人員並具有證明(或具公共工程品管人員資格),經審查同意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