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工作地點:財團法人苗栗縣私立大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私立公館社區長照機構 ●需先受完照服人員訓練,具結訓證書(有照服證照、失智照服員20小時訓練證明者佳) 1.照顧失智及失能長輩的生活、身體照顧服務與安全維護 2.規劃並帶領長輩做健康操及進行認知、益智等延緩失能之團體活動 3.需撰寫工作日誌、照顧計畫等相關表單 4.環境清潔、消毒、維護並記錄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4條規定欲應徵該職務須提供刑事警察證明書*** 本職缺適用〈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 ●獎勵金額: 符合資格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並就業滿30日得向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獎勵,申請月領取薪資需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 ,每人最長合併領取18個月。第1~6個月5000元/月,第7~12個月6000元/月,第13~18個月7000元/月,最長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 本職缺適用〈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職場支持輔導費〉 ●為了鼓勵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運用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 ●符合失業資格者(失業滿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並就業加保滿90日,得向原推介單位提出申請就業獎勵,最高發給6個月。 ●請向原開卡單位申請五五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037-358395)。 ●獎勵金額: 1.全時工作者:每月1萬元。 2.部分工時工作者:4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2以上,每月5000元;5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3以上未滿1/2,每月3500元;6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4以上未滿1/3,每月2500元。 ※本津貼獎助對象為「勞工」 其他: 搭照服缺工加上: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與〈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勞工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