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受過照顧服務員應有時數之專業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2.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3.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工作內容 (一)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翻身、拍背、進食、協助上下床等。 (二)家事服務—協助膳食準備、代購日常用品、環境清潔、洗滌衣物等。 (三)醫療服務—陪同就醫、提醒服藥等。 (四)精神休閒服務—陪同散步、運動閱讀、情緒支持等。 (五)文書服務—代寫書信、申請福利、繳交各項費用、聯絡親友等。 (六)其它服務。( 依學經歷、證照核薪) 工作地點:後龍鎮、造橋鄉、西湖鄉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4條規定欲應徵該職務須提供刑事警察證明書*** 本職缺符合〈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 ●獎勵金額: 符合資格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並就業滿30日得向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獎勵,申請月領取薪資需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 ,每人最長合併領取18個月。第1~6個月5000元/月,第7~12個月6000元/月,第13~18個月7000元/月,最長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