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this role
● 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 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 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 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 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 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 需管理人數 11~20人、需出差、需外派 ● 科系所要求: 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六、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